
近日,上海、北京、浙江省、江苏省、山西省等多地发布2025年社保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一起来看看吧!
一、上海
按照有关规定及要求,自2025年7月1日起,本市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调整为37302元/月,下限调整为7460元/月。本市2024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2434元/月。
为确保参保人员社保权益,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公布后,参保单位及其职工、灵活就业参保缴费人员因缴费基数调整产生的社会保险费补差部分,应在2025年10月底前缴纳,期间免收滞纳金。

来源:https://rsj.beijing.gov.cn/xxgk/2024zcwj/202509/t20250918_4204880.html
二、北京
从2025年7月起,凡在本市参保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的月缴费基数上限为35811元,下限为7162元。

来源:https://rsj.sh.gov.cn/tgsgg_17341/20250918/t0035_1435637.html
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个人,缴费基数可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之间选择。其中,选择上限的月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7162.2元,失业保险费358.11元,选择下限的月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432.4元,失业保险费71.62元,上述个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月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584.92元。
此外,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因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产生的补差金额将在2025年10月处理生成,无需单位申报。在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差额补缴的单位,不计征滞纳金。对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因缴费基数调整的补差部分,个人在2025年10月—12月征期内完成补收金额缴纳的视为按时足额缴纳,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
三、浙江省
从2025年1月起,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从4812元调整为4986元,上限从24930元调整至25299元。

来源:https://rlsbt.zj.gov.cn/art/2025/9/18/art_1229101513_2569494.html
(一)关于2024年度加权平均工资
根据有关数据测算,2024年度我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为101194元(8433元/月)。
(二)关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
从2025年1月1日起,我省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根据2024年度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调整;根据国家有关要求,经省政府同意,为适当减轻企业和个人缴费负担,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根据2023年度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调整(与全国统筹规定继续保持了一年的差距),养老保险缴费指数据实计算。
据此,我省2025年缴费基数上限按2024年加权平均工资的300%确定,为25299元/月,比上年提高369元/月;缴费基数下限按2023年加权平均工资8310元/月的60%确定,为4986元/月,比上年提高174元/月。
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例:一名按缴费基数下限缴费的单位职工,个人缴费金额每月将增加174×8%=13.92元,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金额每月将增加174×16%=27.84元;一名选择按缴费基数下限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金额每月将增加174×20%=34.8元,其中13.92元记入个人账户。缴费水平提高后,退休时计发的养老金也会相应增加,体现多缴多得原则。
(三)关于社会保险待遇计发基数
2025年新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及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有关待遇,根据2024年度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计算支付。
四、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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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按24762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952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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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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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公布后,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因调整缴费工资基数产生的补差部分,可在2025年底前分次或一次性缴纳,期间不加收滞纳金和利息。

来源: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5/9/18/art_77263_11643402.html?sessionid=
五、山西省
为做好2025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现就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2025年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以6997元/月确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月缴费基数的下限为4198元,上限为20991元。
2、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可在全省缴纳社会保险基数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即月缴费基数在4198元至20991元之间,由缴费人员自主选择申报。
3、本通知从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来源:http://rst.shanxi.gov.cn/zwyw/tzgg/202509/t20250919_9962025.shtml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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