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广告公司因业务发展,新招聘一名刚毕业员工小王作为客服人员,主要负责日常客户咨询事宜,后因小王在工作中小错不断,不是回复给客户的问题有误,就是被客户投诉。在小王入职1个月后,客服部经理找小王谈话,告知其不符合公司的录用条件,不适合客服工作,让其寻找其他公司。小王也明白,谈话的目的是让自己提出离职,之后小王通过邮件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内容为:本人王**与部门经理谈话后,同意单位的协商解除合同,并请做好人员招聘以便做好交接。
之后小王在办理离职手续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单位回应是小王不符合公司录用条件,单位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请对单位的做法予以分析并说明如何做好新入职员工的管理。
案例解析
本案是关于员工不符合岗位要求而引起的劳动纠纷,焦点是单位是否应该支付员工小王经济补偿金。
案例中小王任职于公司的客服职位,出现回答客户咨询事宜错误,并造成客户投诉已是事实,目前问题就在于公司的制度是否完善,是否让员工小王知晓。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公司向小王出具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并在制度中有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也向小王出具了客服部员工岗位职责,小王也签字确认后。经核查,小王的行为符合公司的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并不符合客服部岗位职责要求,这时可以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要求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则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反之则需支付。
其中,员工小王在离职时的邮件,是给自己留了一个可以得到补偿证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案例延伸阅读1:如何更好的引导新员工尽早进入工作状态】
1、公司培训是否到位。作为公司的服务部门,是否给员工做好日常的服务培训,是否针对客户有可能提出的问题做好归纳和考核,是否给新员工足够的时间去吸收和消化。若以上都未做到,不要说是小王,给任何一个刚毕业或刚接触不同行业的员工都是无法胜任,公司将会处于一直的招聘循环状态中。
2、是否有传帮带制度。员工小王自入职后,若公司的培训都做到位,但后面就放手让其独立开展工作,小王的出错也在所难免,当一个从学校刚毕业的学生进入职场后,不可能瞬间转变角色,这时需要公司花出时间和精力去帮助新员工,让其在师傅的带领下渐渐进入工作状态,对公司或是员工日后都将会起到良好的作用。
3、新员工犯错,需要我们包容。不说刚毕业踏入职场的新员工,我们这样工作好几年,工作中难免会有差错出现。员工小王在平时工作中回答问题第一次有误,第二次是否有误,是否已经纠正过来;被客户投诉原因是什么,是本身客户的刁难还是小王自身问题,此后是否有改正,是否有被表扬和认可的时候。带领新员工,需要我们给出足够的时间和包容,相信赞美的力量。
【案例延伸阅读2:相关法律法规条款】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