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后工资个税怎么算?最新个税函数公式来了!
2018-10-09 11:28

最新个税法公布,10月1日以后,发放工资的时候,各企业单位财务人员在扣缴个税时一定要记住,别忘了适用5000元新的费用标准和新的税率表,这样可以让我们的员工们享受到改革的红利。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本决定第十六条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先行依照本决定第十七条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经营所得适用)计算缴纳税款。
那么最新个税法到底怎么理解?
2018年10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先将工资薪金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每月5000元,并按新的税率表计算纳税,不实行专项附加扣除。
2019年1月1日起,将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三项所得与工资薪金合并起来计算纳税,并实行专项附加扣除。
关于2018年10月-12月工资的计算,是指税款所属期是10月-12月,注意不是纳税申报时间点,说的再通俗一点:
就是2018年11月报2018年10月的个税,适用5000元新的费用标准和新的税率表;2018年10月申报2018年9月的个税,还是适用3500元旧的费用标准和就的税率表。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
(综合所得适用)
按月换算后税率表

2018年10月-12月工资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及速算扣除数

工资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1.应纳税所得额 = 税前工资收入金额 - 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 -费用减除额
2.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x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新个税公式:= ROUND(MAX((收入额-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法律规定的其他扣除-5000)* {0.03,0.1,0.2,0.25,0.3,0.35,0.45}-{0,210,1410,2660,4410,7160,15160},0),2)
10月1日个税改革已经开始实施,
这意味着离2019年1月1日,
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
只有不到 3 个月的时间
面对这项关乎组织经营的政策改革,
企业应该做好哪些准备?
10月18日,肯耐珂萨旗下品牌安博咨询特邀
国内知名人力成本精算专家——方晓
为您和企业排忧解难!

点击图片了解详情
方晓老师作为国内精通社保、税务两大领域的资深综合人力资源服务设计专家,擅长把握大方向,提供可操作性组织报酬设计方案。
本次分享会,方晓老师将现场分析未来的社保管理、个税征缴趋势,提供企业经营及业务模式升级、薪酬支付等工作的专业性建议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为湖南企业在未来的经营管理、风险把控亮一盏明灯!
安博咨询 & 肯耐珂萨

RECOMMEND | 推荐阅读
点击下方关键词,了解更多安博动态
培训沙龙 | 三茅湖南HR公会 | 加入我们
最新政策 | 优选干货 | 每周案例
月度例会 | 安博电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