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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案例 | 企业是否要给“临时工”购买社保?
2018-07-26 15:23

企业是否需要给“临时工”购买社保,购买什么社保?这是企业遇到较多,较为关心的问题。而对于是否要购买社保,我们认为不能简单的以“是”或“不是”来回答,而是需要根据企业实际用工模式,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临时工”这个词并不是法律上的概念,而实际用工过程中,企业所通称的“临时工”,概括起来大致可分为三类:

1、短期、季节性的全日制劳动用工或者以完成某项任务为期限的全日制劳动用工;

2、非全日制劳动用工;

3、实习生、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的劳务用工。

以上三类人员都被企业称为“临时工”,但对于三类人员的社保问题,处理方式是不同的。 

对于第一类人员,企业与其建立的是劳动关系,且虽然劳动合同期限较短,但属于全日制用工,企业仍需按法律规定参缴五险;

对于第二类人员,企业与其建立的同样是劳动关系,但因采用的是非全日制的用工形式,根据相关规定,企业仅负有为其缴纳工伤保险的义务;

对于第三类人员,企业与其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双方关系受合同法调整,而非劳动合同法调整,因此企业没有为其参缴社保的义务。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虽企业习惯统称以上三类人群为“临时工”,但由与于三类人员建立的法律关系、用工方式的不同,其社保参缴义务也不相同。企业应当根据用工实际情况,结合法律规定,来判断企业是否存在社保参缴义务。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3]12号

三、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社会保险

10. 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和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的转移、接续手续。符合退休条件时,按国家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

 

11. 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办法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研究制定。

 

12.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伤残5-10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有关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0]12号

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第八条 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12.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安博咨询 & 肯耐珂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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