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根据以上规定,我们可以看出:
1、劳资双方签订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2、书面劳动合同的订立时间是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同时,在劳动合同实际签订过程中,我们会遇到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公司不与劳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第二种情况的劳动者不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因为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过错方不同,法律对于两种情形规定了不同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以上规定整理可得到以下图表:
1、劳动者原因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1个月内———】【————1年内————】【—————1年后—————
单位应终止劳动关系 . 单位应终止劳动关系 . 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支付劳动报酬 . 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 单位支付11个月两倍工资
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
2、用人单位原因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1个月内———】【————1年内————】【—————1年后—————
单位应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单位应支付两倍工资 . 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单位应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 单位支付11个月两倍工资
根据以上规定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
1、对于因单位原因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及时补订劳动合同;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单位将需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直至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止;超过一年未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因劳动者原因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单位终止了劳动关系的,可以不予支付双倍工资,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用工超过一个月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用工超过一年的,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不论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是劳动者责任,单位均需向劳动者支付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的双倍工资。
综上,单位在用工时,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时间最晚应在用工时日起一个月内;因劳动者原因不与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单位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劳动者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应注意搜集和保留劳动者不与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据,并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该终止决定也应当尽量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做出,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