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单位:
为了巩固群众路线教育成果,践行服务理念,结合本年度日常巡视检查、专项执法检查和书面材料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帮助各用人单位系统学习和熟练运用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劳动用工行为,降低法律风险,促进诚信守法经营,兹定于2014年11月3日、4日举办企业劳资人员培训班。此次培训由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具体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或者人力资源专干。
二、培训内容
(一)《社会保险法》对企业及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具体要求;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劳动合同的类型及适用员工,劳动保护的相关规定;
(三)规章制度制订的程序和应包含的内容,规章制度如何公示才能有效管理员工;
(四)劳务派遣新规解读,劳务派遣的优劣势分析;
(五)现行法律对员工工资支付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最低工资的相关规定;
(六)员工入职、离职的相关规定;
(七)书面材料审查的主要内容及形式;
(八)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的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对于企业建立员工花名册的相关规定。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此次培训班为期两天,定于11月3日、4日在麓山宾馆(河西通程商业广场旁)大会议厅(湘源宴会厅二楼)。
四、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用餐统一安排。
五、工作要求
1、请参训单位填写好报名表(见附件),于2014年10月21日前报送至长沙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传真号:82560145,联系电话:84415805)。
2、各用人单位应当高度重视,克服工学矛盾,安排劳资负责人积极参加。已报名人员不得随意更换,更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
3、参训期间,参训人员应自觉遵守课堂纪律,不得随意接听电话,大声喧哗等影响其它人员听课。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四日
原文链接:http://www.cshrss.gov.cn/xxgk/zfxxgkml/tzgg/201410/t20141016_646173.html